史女士和家人最近遇到了一件煩心事。他們購買的一套公寓,因為無法備案選擇退房,首付款卻遲遲要不回來。 據史女士介紹,2019年12月,其家人在河東區青年才郡購買了一套公寓,付了15.1萬元的首付款,后來發現所購買的房子沒有備案。今年6月19日,她和家人一起辦理了退房手續,當時開發商承諾首付款在15日至30日內退還。 “現在離辦理完退房手續已經過去了20多天,我們來到售樓處咨詢首付款退款事宜,沒想到對方說6月1日辦理退房的顧客還在排隊。” 根據史女士家人提供的電話號碼,記者聯系上負責此次退費的一位工作人員。該工作人員稱,史女士的家人退費并不是因為備案的問題,而是別的原因,至于什么原因,他不方便說。還稱現在等待辦理退費的不僅有史女士家,還有其他客戶,目前已經制定了退費方案,費用肯定會退還給購房者,但需要排隊等待,至于什么時間才能退,他也不清楚。 山東尚序律師事務所杜元海律師認為,購房者在買房前最好做好考察,看開發商是否“五證齊全”。因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合同沒法繼續履行時,開發商應該和購房者協商確定好具體退款時間,在合理期限內完成退款。如果開發商沒有按照約定時間進行退款,購房者則可以去法院去起訴,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。 |